三個主要因素(全都以耶穌基督為本)
-愛, 饒恕, 接納
愛
John 13:34~35
新命令:要彼此相愛
因為在利未記 19:18, 猶太人只愛猶太人,
所以從意義角度來看這道命令是新的, 彼此相愛不只限於猶太人.
路加 22:24~27
在教會裡頭不講權柄, 講榜樣
歌前 13:4~8
愛的定義
饒恕
哥羅西書 3:12~13
饒恕的前提是被醫治, 被了解.
忘記是一種態度, 不是記憶.
饒恕不在人, 因為審判的乃是上帝.
Forgiveness is a release, 當釋放別人的時候就等於釋放自己.
接納
羅馬 15:5~7
忍耐, 安慰, 盼望
要接納任何人, 但是接納不等於認同.
接納該事實, 非認同該事情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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